根据《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国锠教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为提升学科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研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进优良学风建设,提升资助育人工作实效,特使用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国锠教育基金项目奖励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将2023-2024学年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用于奖励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5,000元,奖励人数根据当年考取人数确定。
二、参评条件
(一)须为金沙集团1862cc成色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被学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者;
3.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向学院学工组提交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审
学院学工组组织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学生名单,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奖学金,并将评审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