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申请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校研〔2019〕9号)安排(链接:http://xxb.lzu.edu.cn/lzupage/2019/01/16/N20190116121216.html),2019年下半年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位申请人、学院务必按照文件通知进程和工作要求如期推进各项工作。
现将近期部分工作具体要求强调如下:
一、学业成绩审核
为确保申请人能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请各学院管理人员尽快完成并通过申请人系统内的毕业资格审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及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考核成绩请尽快录入系统并对照相应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进行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还应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若为首次申请,请通知其先到学位办公室领取学位申请缴费单,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后才允许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二、科研成果审核
(一)对硕士申请学位有科研成果要求的学科,其审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要明确审核机制,相关材料需留存备查。审核未通过人员情况应及时报学位办公室。
(二)博士
1.申请人需填写《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科研成果情况表》(见附件1),连同成果复印件首页装订在一起后交导师审核。
2.导师对申请人用于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与学位论文相关性进行审核并在审核表上签字。
3.申请人同时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电子档案”模块填写成果信息(注意事项见附件2)。仅限填写符合学位标准要求的成果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前面学期申请未通过的本次须重新提交审核材料。
5.各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整理、汇总和复核,并填写《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于9月14日前将附件1(含成果首页复印件,每个人装订在一起)纸质版、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位办公室。
三、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
(一)学位论文提交检测前必须经过导师审阅并同意。
(二)学位申请人数确定后请各学院联系学位办公室分配检测篇数。延续前面学期论文评阅结果修改后重新送审的需重新参加检测。
(三)请各学院9月21日前完成检测工作并将《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位办公室,同时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答辩-答辩资格审查-导入论文检测结果”模块将检测结果上传到系统中以便查询。
四、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申请
获得学位后需要申请学位论文延时公开的申请人需填写《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时公开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两份,各学院收齐后与附件4论文检测结果一并于9月21日前统一交至学位办公室,同时需在附件4的汇总表“备注2”栏目中标注“延时公开”字样。
逾期研究生院不再接受延迟公开申请。
五、学位论文评阅
所有学位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及学科负责人的审阅同意后才能提交评阅。
(一)研究生院统一匿名评阅
1.所有博士(除化学院)、申请延时公开的硕士、MBA/MPA/JM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系统进行匿名评阅。
2.评阅程序
(1)提交学位论文送审信息(9月21日-28日)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填写学位论文送审信息(带*标示的项目必须准确填写)。其中对于论文研究方向的填写至关重要,直接影响送审专家的匹配度与送审进度,研究方向填写应注意以下事项:
不能有英文。多个研究方向中间用英文的分号分开;研究方向尽量简洁,最好不要多于三项。一定不能用题目作为研究方向。如A: “辅助生殖助孕中孕激素与子痫前期相关性研究”这类就是一大句,很难选到专家,可分解成几个关键词。B:“……的研究”去掉研究就行等。C:儿科学学科中的研究方向“儿童血液病学”可以写成“血液病”等。
(2)学位论文匿名处理(9月21日-28日)
学位论文文档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LW_姓名,例如:10730_090901_12001234567_LW_张三。
论文中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参考文献列表除外),同时要删去致谢页、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在学期间发表科研成果页中作者姓名用第几作者替代,不要出现作者和他人姓名(例如:新型低合金高强韧性耐磨钢的研究.钢铁.1999,23(7):41-45.第一作者)。
(3)学院审核(9月21日-28日)
学院汇总电子版学位论文,同时填写《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汇总简表》(见附件6)。审核内容包括:
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科研成果是否达到要求(博士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
论文匿名处理情况形式审核;
论文是否经导师审阅并同意送审;
论文中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是否按要求列出;
送审次数是否在规定次数内等。
审核通过后,9月29日-10月12日期间各学院通过办公邮箱将学位论文及附件6表格发送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不接受任何申请人个人发来的送审论文。各学院务必提前进度,量大的学院可分批次提前报送,不用受上述时间的限制要求,学位办将随时受理并提交送审。全部论文计划于10月14日前送出。
3.评阅费
研究生院送审的学位论文其评阅费由各学院通过内部转账方式于10月30日前转入研究生院,不接受任何现金支付。
评阅费收费标准:博士学位论文600元/份;硕士学位论文420元/份。
(二)学院自行评阅
1.本学期起,学院自行评阅的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院办公室统一进行,坚决禁止由导师自行评阅,一经发现,评阅结果无效,需重新组织评阅。各学院需严格按照《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办法》要求,聘请至少两位校外单位专家负责评阅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信息需严格对申请人及其导师保密(包括结果反馈后仍然保密)。
2.如需利用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系统的学院,请提前(9月14日前提出)与研究生院沟通相关事宜。
3.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合理安排好评阅进度并通知到学位申请人,所有评阅结果原则上应于11月16日前返回。
六、 其他事项
以上向研究生院报送材料的时间节点请各学院严格执行,错过报送节点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予以受理,顺延至下学期再申请。各学院院内的工作时间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自行调整。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地点: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A301室,
联系电话:0931-8911177,办公邮箱:xwb@lzu.edu.cn。
附件:1. 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科研成果情况表.docx
2. 填写学生电子档案信息注意事项.doc
3.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汇总表.xlsx
4. 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情况汇总表.xlsx
5.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时公开申请表.doc
6. 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汇总简表.xlsx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